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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客人

女配生存手册 山云影 23397 2021-09-30 0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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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姐过来给我们接着唱歌吧!”烟柳坐到阴凉处的石凳上,“快来,仔细晒晕了。”

“大姐唱歌真好听,你嗓子好,歌也好听,教我们唱歌吧。”风荷附和道,“之前大姐很少唱歌呢,唱的虽是同一首歌,却觉得今天的好听很多,人听了开心,不像之前听的那么难受呢。”

那不是废话么,之前我有这么好的心情唱歌吗?

想到自己终于摆脱了出场就领便当的命运,情绪就好的不得了,伸手点点风荷的鼻子,“好,我教你们唱一首歌,日后,你们有了满意的郎君,就唱给他们听。”

说着站起来,从院中草地上掐了朵小花,拿在手里,“这首歌叫女儿情,你们仔细听哦。

鸳鸯双栖蝶双飞,满园春色惹人醉,悄悄问公子,女儿美不美?女儿美不美?

说什么王权富贵,怕什么戒律清规,只愿天长地久,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。

爱涟漪,爱涟漪,愿今生常相随!”

想到她们是要唱给自己的如意郎君听的,开口间,把圣僧改成了公子,感觉自然了很多。

在现代,她可是文艺骨干,不管是策划还是亲自上场都能胜任,手里拈花一笑,不断的随着歌词和曲调做着各种动作,尤其是她最后,趴在风荷的膝上,手指摆做兰花指,放在脸颊间,仰头笑问,女儿美不美时,风荷烟柳都忍不住点头。

“大姐唱的真好,若是当初能唱给姑爷听,说不准。”烟柳是个心直口快的,看着曼妙这样,脱口而出。

风荷拐了她一下,她才闭嘴。

曼妙自己毫不在意的笑笑,伸手把花插到烟柳发髻上,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,“他眼里哪有我呀?见个面都难,哪里有机会唱歌给他听,再说了,多得是女人愿意给他唱歌,多我一个不多,少我一个不少,我可不想去凑这个热闹。”

“大姐出来了之后,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精神劲儿,我喜欢这样的大姐。”烟柳点头,不再纠缠这个问题。

满意的环顾四周,朗声笑道,“我有自己的生活,自己的事业,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经历很多有趣的事情,为什么不开心?叫我一辈子憋在那个四四方方的笼子里才难受呢,每天都看着自己不想看的人,说句话都要想清楚后果再开口,日子过的多憋屈?哪有如今逍遥自在,逍遥自在……”

说着最后一句逍遥自在,又唱了出来,依旧是甜美的歌声,和不太自然的笑容。

姐妹三人在院中嬉闹,没有发现,有人正兴趣盎然的站在三楼上看着楼下的三个女人说笑。

他站在半开的窗边,窗子挡住了他大半身影,从上往下看,居高临下,院中人一举一动都看的清清楚楚,而曼妙一直不管安排客人住房的事情,没想到会有人专门要靠近后院的房间,这一面的房间不多,平日也交代尽量先给客人好视野的房间,这种背面的除非没房了,否则不要安排给客人。

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楼下,另一个穿着儒袍的男子走来,看了楼下一眼,“听着歌觉得不错,可惜长的一般,若是长的好看点,就配得上这歌声了。”

那窗边男子看了他一眼,就转头继续看着楼下,甩了一句,“你眼瞎了?”

这女子脸上表情略显呆滞,和她甜美的歌声不符,显然是带了人皮面具,不可能把本人的表情做的惟妙惟肖,这才让人觉得有些不自然。

三人的谈话他听得一清二楚,想必这个女子是某个高门大户出来的,不知是休妻还是自己逃出来的,看她这么洒脱自在的样子,多半是夫妻和离。

突然起了一丝好奇心,想看看她面具之下,到底是什么容貌,能配得上那美妙的歌声。

一个语调轻佻的声音突然高声喊道,“小娘子,怎么不唱了,接着唱啊,唱的好少爷有赏!”

曼妙抬头一看,她在客栈的三楼,加了一个大阳台,阳台上摆了些桌椅板凳,本想是叫人有个白天悠闲晒太阳,晚上能对月自酌的地方,没想到白天就有人喝的醉醺醺的。

那人趴在木栏上,手里还拿着酒壶酒杯,一边为自己倒酒喝了一口,一边看着她,“上来上来,接着唱。”

因他毫无形象的趴着,看不出来身材,只觉得不是很胖,正常人的身形,身上穿着青色的儒袍,头上戴着同色的书生纶巾,却不是书生气质,怎么看怎么像是那些败家子的纨绔子弟。

低头询问似的看了一眼烟柳风荷,她们脸上也露出了怒色,对着曼妙说道,“这个人是前两天住进来的,之前一直没人影儿,今天一大早就出来在阳台上喝酒,喝到现在,没个正形儿。听说是有钱人家的公子,出来游历的,谁知道是什么人物?姐姐不要搭理他的好。”

说话间,那个纨绔还在不断的喊着,“小娘子,上来唱一曲呀。”

低低的骂了一声,“唱你妹啊唱,滚一边凉快去,二货。”

“大姐,二货是什么意思?”烟柳奇怪的看着她,自从来了之后,小姐嘴里就经常听一些没听过的词出来。

鄙视的扫了一眼阳台上的纨绔,恨恨的说道,“又蠢又傻,脑子又有病的就是二货。”其实“二”这个词有更多的解释,一时说不清,这个是最通俗易懂的解释了。

她声音不大,可楼上客房的两个人身上都是有武功的,耳聪目明,听的一清二楚,站在窗台的男子嘴角上扬,很有兴趣的继续看着她,想看看她怎么处理这件事。

“小娘子,你不要走呀,别走呀。”纨绔看见曼妙姐妹三个端着空木盆往里院走去,一边喊着,一边伸手想去抓,重心不稳,差点从阳台上掉下来,还好身边的家丁眼疾手快,一把将他拎了回来,这才没从楼上摔下去。

烟柳风荷不住回头看他,见他狼狈的样子,都笑嘻嘻的看他笑话,他丝毫不觉,依旧不停喊着,小娘子你别走之类的醉话。

曼妙之前见多了这种喝醉了酒的醉汉,以前去酒吧,闹的更厉害的都有,这里到底是民风朴实,人还算是守礼节、知廉耻。

“这个小娘子看来是个小辣椒,只怕不是个简单人。”房内的人听到曼妙骂人,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走到窗边看着姐们三人的背影笑着说道。

“敢孤身一人带着两个丫头来开客栈的,至少胆子很大。”窗边的人很有兴趣的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,他穿着常见的灰色书生长衫,外面罩了一件竹青色的外衫,外衫没有绑腰带,就那样开襟穿在身上,手上拿了一把折扇,用手一推一合的把玩着。

“你若是有心,等正事做完了再玩,不要耽误咱们正事。”那人敛了笑容,一边说,一边朝着隔壁方向看一眼。

那人啪的一声合上扇子,“我自有分寸。”

看见曼妙的身影已经走到院外,被院墙挡住看不见了,这才关上窗户。

下午又有几批客人入住,烟柳和风荷都被拉去安排住宿,到了吃饭的点儿,跑堂的小二不够,姐妹三人外加一些婆子们都被叫出来安抚客人。

曼妙的容貌看上去和烟柳风荷差不多,都不是很起眼的,若是细细看去,只能说是看着还顺眼,离绝色差的很远。

她端了菜出来,放到一桌客人的桌上,那客人看着文质彬彬的,很有书生气,看见曼妙给她端来菜,很客气的对她笑了笑,“多谢姑娘。”

曼妙点头微笑算是回礼,这种有礼貌的男人很少见了,这个客栈的客人大多都是倒卖货物的客商,常年走南闯北,很多客商对陌生人并不搭理,大概是他们自保的一种办法,偶尔遇见这种有礼貌的,就显得很难得。

忙的脚不沾地,好容易才把客人们都安抚住了。看着这些人都在埋头吃饭,觉得自己也有些饿了,开客栈的,自然是早膳吃的最早,晚膳吃的最晚,唯一的好处是厨房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生了火,想吃饭就能随时做。

正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,楼梯上传出一个声音,“小娘子,是你啊,来来来,快来陪少爷我喝几杯,唱几个好听的小曲儿。”

曼妙气的头上青筋直冒,当她是卖唱陪酒的吗?

理都没理他,转身就准备走到厨房,那纨绔几步就从楼梯上下来,走到她面前,伸手就要去抓她,“小娘子,你别躲呀。”

靠!老虎不发威,你当我是HELLO KITTY?

当老娘花大价钱去学的女子防身术是花架子?

已经做好了准备,等他靠近就直接给他点颜色看看。

她还没来得及动手,那纨绔突然缩了一下手,一支筷子擦着他的手飞了过去,哐当一声落在地上,转头循着方向看过去,原来是那个书生旁边的男子丢了一支筷子过来。

看那筷子的轨迹,只怕是有些传闻中的江湖功夫的。那人身边的那个态度很好,又很有气质的书生公子,则是冷淡的看着纨绔子弟,和他一贯的温文尔雅不一样,想必是很讨厌的了。

纨绔看着那人冷笑了几声,“敢管小爷的闲事?”

纨绔身后的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虎视眈眈的看着书生一桌。虽然那个男子有功夫,但书生估计是手无缚鸡之力的,真打起来,倒是要吃亏。

他们这一闹,客人们都停下了筷子,很有兴趣的看着几个人站在大堂里,有人不时的交头接耳、窃窃私语,好像是在说着两个人的来路之类的话。

顾不得听这些有的没的,她开店,客人住店,她提供床铺,客人给钱,天经地义。

曼妙不愿意他们在自己的店里闹事,砸了店子是小事,不赔就送去官府,倒是砸了招牌就很难再有客人了。

再说,怎么样这个男子都是在为自己出头,总不能叫他当了英雄流血又流泪吧?

当即冷声道,“这位客人,我们这里是客栈,若是想要去找人唱小曲儿喝花酒,请去漠城,我们店里没有这种服务。”

这里这么多客人,倒是不信他敢硬来,就算是硬来,也有足够的理由压他去官府,这些店家每个月都给各种黑白势力上供交保护费。

白道自然是官府和衙役,黑道就是盘踞在漠城的帮派势力,一黑一白,总有一方能保住店里,这个店一直以来都是很老实的按时上供,自己接手的时候,掌柜也交代过千万要记得这个事情,切不可在这种危险混乱之地失了靠山。

想来这家客栈之前应该也遇见过不少这种来闹事的客人,掌柜不可能每个人都陪着笑脸打发出去,该强硬的还是要强硬,只陪笑怎么做生意?又不是卖笑的。

听到老板娘这么说,小二们都站了出来,显然是很熟悉这种情况的,知道要怎么处理。

店家不接待客人,官府是不管的,若是客人来闹事,还打伤了店里的人,只怕是很难善了的不出笔大血是不可能从官府出来。

曼妙不想在第一次遇事的时候退让,让小二们看见她如此好欺负,以后就很难树立威信了,这个店子她想长期的经营下去,培养一个熟练的小二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,这些小二都是本地伙计,暗中使些坏也是没必要的麻烦。

顿时,店里的气氛就非常的危险。

曼妙眼皮都没抬一下,看也不看纨绔,直接走到了书生那一桌,抽出一双筷子,双手端了递给那个仗义出头的男子,“客人,您的筷子。”

那男子没想到曼妙会这么做,这是非常明显的感激之意,呆了一下才笑着接过,“多谢娘子。”

和书生继续吃饭,就像是没发生过刚才的事情一样。

那纨绔显然也没料到她会如此动作,还想伸手拉扯,就看见曼妙伸手从筷篓里抽出一支筷子,尖锐的那头隐隐对着他,什么话也不说,就站在书生桌前转着手中的筷子。

拜苦逼的高中生涯所赐,差不多每个高中生都会熟练的转笔,筷子比圆珠笔要长多了,自然也好转许多,看见筷子如飞舞的灵蛇般在她芊芊玉指上跳跃转动,竟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。

小转了几圈,发现这个技艺居然还没有生疏,满意的看了一眼纨绔,将筷子轻轻的放在桌上,动作的意思不言而喻,若是不想手上多个洞,最好还是不要乱来。

纨绔意外的看懂了她的动作和意思,一屁股坐在了身边的桌子上,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扇子,拿扇子轻敲桌子,“你这店里怎么这样怠慢客人?快拿酒菜来,小爷饿了。”

她回头对着身后的小二使个眼色,小二会意,一甩毛巾搭在肩上,上前客气的说道,“这位客官要点些什么酒菜?”

那纨绔也不说话,直直的拿眼角看着曼妙,意思很明显,就是要她上来侍候,想着到底是客人,只要他不是太过分,也不至于把银子往外推,曼妙就走了过去,很得体的笑容,声音也是很客气的,回忆起现代酒店迎宾服务员的动作,“这位客人,请问要吃些什么?”

纨绔意外的没有为难她,“把你们店里好酒好菜都上来。”

既然上门来送银子,自然不会客气,转身招呼厨子,什么贵上什么菜,厨子明白老板娘的意思,呼啦啦上了一满桌子菜,用的不算特别珍稀的材料,也是本店最好最贵的菜了。

心中满意的点头,这厨子和小二都不错,很有眼色,知道老板的心意,过年的时候可以多发点奖金包个红包的。

“客人,您的菜上齐了,请慢用。”说完就转身,准备找账房先生好好算算这桌菜要多少钱。

扇子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,“既然上了这么多好菜,没人倒酒怎么行?”

“客人,我倒酒可是要加收服务费的。”很客气的说道,并不拒绝,有人肯送银子,对做生意的来说,求之不得。开客栈的,要面对各种客人的刁难,这点事情就开始斯巴达了,那就别做生意了。

一锭银子啪的一声被他拍在了凳子上,之所以在凳子上,是因为桌上满满当当的摆了很多盘子,还有不少摞了起来,叠的像个金字塔。

曼妙都要忍不住赞一声上菜的小二真是好功夫,你去吃必胜客的水果沙拉,保准能叫他们亏吐血。

用手捻起银锭,做成了银饼造型,掂了掂重量,小心叠了收在袖中,“多谢客人的赏银。”

既然是赏银,那就是给个人的,菜钱另算!

“行了,倒酒吧。”纨绔颇为豪气的一挥手,坐在桌前,连个碗都没地方摆。

小二硬是从层层叠叠的盘子中挤了个位置出来,放了一个碗一个菜碟一个酒杯,菜盘金字塔居然一点都没垮塌。那身手、那技巧,满堂都忍不住要喝彩,喊一声:好功夫!

曼妙拿了筷子,安静的站在那里为他倒酒布菜,这件事情她在华府做的太多了,完全没有一点压力。

很是熟练的为他夹了些菜,间或看见他酒杯空了,还为他斟满酒。

客栈面对的客户都是些行脚客商,对吃喝东西要求不高,店里成本考虑,没有特别好的食材和酒,只是市面上普通的东西,味道可以,若说好吃、吃完还想再来之类的,那就有点过赞了。

客人们看着事情看似平息下来,都没了兴致,纷纷继续吃饭喝酒,不再去关注他们。

倒是那个书生一桌的人,很有兴趣的看着曼妙的动作。

她右手持筷,左手轻挽右手袖子,夹菜的动作轻柔优雅,只是站在那里,气质一下子就显了出来了。

曼妙为人端茶夹菜、侍候人吃饭,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动作,并没有没发现,烟柳风荷是看她这样习惯了,不觉得有什么,但看在其他人眼中,能很明显的感觉这个女人并不是小家小户出来的,光是站在那里,气质就和村姑不一样。

看她能很适时的斟酒夹菜,动作娴熟,想来侍候人的时间不短,不然无法练出这种优雅干练的气质来。

书生和那个仗义男子交换了几个眼神儿,这个女人应该是出身大户人家,只是大户人家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出来当客栈的老板娘?听她和丫鬟们的谈话,她在夫家貌似过的不太如意,多半夫妻是和离了。

那个纨绔对她的服务很是满意,她夹菜荤素搭配,又很懂颜色,看一眼酒杯,就知道斟满酒,若不是桌上太多菜盘,他们这个场面要和谐很多。

曼妙尽量每种菜都给他夹一些,到底是要给银子的,就算是赖账,他拍出来的这张银票,也足够付他的菜钱了。

只是懒得和他开口说话,服务很是周到,叫他挑不出错。

“你哑了?菜都不知道说说名字典故,你开的什么店?”纨绔到底是纨绔,忍了一会儿,还是忍不住要找茬。

老娘开的是客栈,不是酒楼好吧,你要想吃好喝好,就去酒楼好了。

晓是如此,把这个纨绔当做是对自己的磨练,很配合的开口,“这道是红烧蹄髈,猪蹄洗净除毛,先过一遍水,加作料用慢火烧制的。”

说着,夹了一筷子脆炒藕片,“脆炒藕片,藕片用的是新鲜的莲藕,用井水冰了,大火快炒而成。”

还好接手的时候认真的研究了下菜谱,漠城走南闯北的货商很多,厨子也就会做很多各地的菜式,虽然做的都不算特别地道,到底是有个家乡风味,客人们出门在外,不会要求太高多半都还能将就,她是看重食材好坏,怕把客人肚子给吃坏了。

这年头医药匮乏,什么都靠中药,感冒都要死人的年代,千万不能让客人病了,惹来麻烦。

缓缓的声音,一道道菜娓娓道来,明显就是很寻常的菜式,被她说的像是珍稀佳肴似的难得和费时。

纨绔显然被她这种介绍方法给勾起了兴趣,她报一次菜名就为他夹一筷菜,满桌子这样吃下来,即使是彪形大汉一个菜吃一口,也吃不了那么多,没想到,那纨绔不知道是什么橡皮胃,居然吃了大半。

到最后,他抬手制止了曼妙的筷子,“可以了,你就报下菜名吧,不用给我夹了。”

她花了一炷香的时间,把桌上的菜都报了一遍,纨绔很满意的走上了楼,一边走,还不忘回头对她打着嗝儿说道,“你这小娘子侍候的周到,明天还这样。”

想到明天还有白花花的银子进账,她也笑着福身,“客人出手大方,小店不敢怠慢。”先把他捧的高高的,他拉不下脸面,给的赏银自然会多。

等那纨绔走回房间,曼妙去厨房,让厨子加了几个下酒菜,烫了一壶好酒,端到了书生那一桌,亲自为他们俩斟酒,“多谢两位仗义相助,这次两位在小店的一切开销都算是小店的招待,请不用客气。”

仗义男子惊讶的哦了一声,抚着下颚看她,“老板娘倒是大方,若我们住很久你岂不是亏死?”

她笑着拿出袖中沉甸甸的银子,狡黠的笑道,“那位公子很是豪气,早已为两位付账了。”

两人俱是一愣,这才笑了起来,她站在桌边为两人布菜斟酒,“小女子曼妙,不知两位客官贵姓?”

这两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仗义出手相助,她很有好感,真心希望能交到这两个豪气的朋友。

仗义男子笑着举杯,先介绍自己,“免贵姓于,于寒。”看了一眼书生气的男子,“这是我朋友,江尚。”

她弯腰福身,“见过于公子,见过江公子。”

于寒似乎很直率,有什么事情就会直接问,“你一个弱女子为何来这里开店?你夫家呢?”

古代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结婚了,曼妙都快二十岁了,被人问夫家也是正常情况,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,落落大方的解释,“夫君病死了,我不见容于公婆,还有些嫁妆留着,就自己出来开个店,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。”

这个社会对寡妇并无明清那样的苛刻,不会有贞节牌坊这种事情存在,连年征战,官府鼓励寡妇再嫁,以鼓励生育增加人口,对寡妇的要求并不严苛。

华锋休妻的文书,她一直带着,放在妥当的地方,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,按说华府根本就懒得理会她的事情,只是觉得像是人生一个阶段的毕业证,拿到了这张休书,自己就算是从华府毕业了。

“可有孩子?”大概是对她很同情,于寒声音带了些怜惜,一般来说寡妇可以离开夫家,但孩子是夫家血脉,不会轻易让带走的。

她笑着摇头,“只和夫君相处了三天。”

这三天夫妻是苏幼薇的三天,她曼妙可与华锋大将军没有丝毫的肉体关系,又不是受虐狂,老公一回来就带个女人来啪啪啪各种花样换着打脸,换谁也爱不起来啊。

华锋带给她的,只有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,又不是女主角,犯得着一个女配还要和男主角相爱相杀吗?

除非是得了神经病,不然怎么可能做到:男神虐我千百遍,我待男神如初恋?

滚远点去死吧!

现在就算是华锋要在她面前自刎,她都要大喊一句:不要!你到外面去死吧,别死在我店里晦气!

听了她的话,两个男人都沉默了,江尚看着她,眼神就带了几分同情,很温和的说了一句,“你也很不容易。”

曼妙对此想的很开,“家家都是锅盖铮亮锅底黑,外面给人看的都光鲜,里面的黑白苦楚只有自己知道,我不是最幸运的,也不是最惨的,这样就行了。”

“看来你对你丈夫没什么感情啊。”于寒语气里带了点感叹,曼妙猜测,都是男人,或许有点同病相怜的意味。

冷笑着说道,“只在一起待了三天,磨了我三年,福没享过一天,苦全是我担着,这样若是还能对夫君心存怀念,那这女人脑袋里面装的全是豆腐渣吧?”

本想说全是翔的,后来一想,这些网络术语,说了他们也不懂,对牛弹琴还要被人笑没文化,直接改成了豆腐渣,却感觉没那么霸气侧漏了。

两个男人闻言都下意识的点点头,“你说的有理,这种夫君,倒是没什么必要怀念的。”听他们的语气,大概想的是公婆苛待她,所以才导致她怨恨早亡的夫君。

这种事情,解释没什么意思,反正说清楚就行了,老娘现在黄金剩斗士一个,还能有什么好怕的?

笑着给自己也拿过一个酒杯,“所以我现在是自力更生、艰苦创业,不给朝廷添负担,谁敢有意见就把他一巴掌扇墙上去。”

于寒被她的话逗乐了,“我敬豪气小娘子一杯。”举起了酒杯,曼妙觉得他很直率,端了酒杯,对着江尚也敬了一下,然后一饮而尽。

古代没有蒸馏技术,酒都是米酒,喝点点无所谓的,当初在华府,为了麻醉自己,没少喝,结果发现,这种酒真心喝着无趣的很,也就是当个饮料喝罢了,度数连啤酒都比不上。

不过给人自己很能喝酒的印象也不好,她站起来继续布菜,“我酒量浅,喝一杯就差不多了,两位公子请慢用。”

他们三人相谈甚欢,却没留意,楼上的房间,朝着大堂的方向,有个窗户并未关严实。

纨绔靠在窗户上,透过窗户的缝隙,看着他们三人的动作,三人的言语声不大不小,一丝不错的落到他耳朵里。

和白天在外面表现的玩世不恭,一看就是二世祖的德行不同,他收起了顽劣的笑容和气质,整个人站直了身子,如同一柄尚未出鞘的利剑,隐含锋芒,不怒自威,几个彪形大汉站在他身后,竟被他显得毫无气势。

尤其是看见她拿出自己打赏的银票,说是给那两人免单,他的眉心跳了跳。听她说道自己成婚三天夫君就早亡了,更无孩儿拖累,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对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。

他就那样静静的站在窗前,看着大堂中的人越来越少,最后只剩下他们三人。

曼妙看时候不早了,自己明日还要早起,先告辞了。交代了厨子,若是客人吩咐,要赶紧起来做好饭菜。

她走出了客栈主楼,到了后院自己的房间,烟柳和风荷为她揉了好一阵子腿,才不酸软了。

“大姐真是的,何必去招待那个纨绔?依着我说,就该把他赶出去。”烟柳对那纨绔公子一点好感都没有,一边帮她揉腿,一边愤愤不平。

“他也没对我怎么样,何况出手大方,要是把看不惯的客人都往外赶,过不了多久,咱就都得喝西北风了,到时我拿什么养得活你们?”曼妙看她气鼓鼓的,伸手捏了她的小脸儿,笑着说道,“我都没生气,你气什么?明天估计还有一大笔进账,快给我揉揉,我明天还要站着呢。”

早上起早惯了,到时间就醒了,再睡也难入睡,不如起来锻炼之类的。

漠城没有很高的山,客栈背后的那座山就算是比较高的了,每天早上爬个来回,正好还可以採些鲜花和野果之类的,就当锻炼身体了。

出了院门,遇见于寒和江尚,两人见她骑装打扮,好奇的看了她一眼,“你要出去骑马?”

这社会除了胡服骑装方便活动之外,其他的衣服都麻烦死了,里三层外三层的,她扬扬手中的篮子,“我去锻炼一下,活动手脚,顺便摘点鲜花回来放在客栈房间。”

“这些是女人喜欢的东西,客商们都是男人,弄些花在房间,也没人看。”于寒蹙眉说道,他看见房间有些花呢,当时没在意,现在想起来 ,她每天去摘,也很辛苦的,这山对女人来说,不算矮。

古代商人都没什么情调,其实现代商人也是,只追求利润,不考虑其他。

“鲜花代表的是对生活的态度,一个家里经常出现鲜花,代表这个家,一直都对未来抱有希望。”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看法,不管是在哪里的房间,她都会放一些鲜花和植物,“家里有鲜花和植物,就显得生气勃勃的,很容易让心情好起来。

我这件客栈的客人大多都是客商,可能他们不会注意这些,客人睡觉的时候,能在花香中睡去,也是我希望能给他们留下的美好回忆,当他们想到要住在我的客栈时,会想到,哦,是那间有花香的客栈。”

江尚看着她兴致勃勃的说着,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,点点头,温和的说道,“这倒是个特别的想法,我喜欢房间的那些花。”

自己的想法得到肯定,曼妙心情大好,“我先告辞了,今天多摘点,给你们房间换上新鲜的。”

“你每天要摘全客栈的?”江尚看着她手中的竹篮,要是都摘满,只怕是要跑遍全山去摘了。

男人在这些小事上,幼稚的可怕,她无奈的翻个白眼,“怎么可能,鲜花泡在水里,加一点糖就能放好几天呢,我一天摘一点,要真是一天一篮子,不得变成卖花姑娘了?”

说着就福了福身,朝着上山的路走去。

漠城人经常来这座山上踏青采药,慢慢的走出一条山路,还有人出资在半山腰风景好的地方盖了个亭子,供游人歇脚休息。

每次到了这个亭子,曼妙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,篮子里面已经摘了有小半篮子花了,她只摘自己喜欢的花,长在山里的话,自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,但她喜欢野花这种坚韧不拔的生命力,每次看见都很欣赏这种到处都能生根发芽的本事。

这次客栈的两位客人,难得能欣赏她的想法,想到自己也如野花般的这么富有战斗精神和生命力,不知怎么的,竟然有了旺盛的斗志。

女配又怎么样?左右我已经脱离主线剧情了,你们男女主角怎么相爱相杀和我无关,我过好我自己的就行了。

中大奖的穿越一次,就算是不开金手指之类的,也不能委屈自己活一次异世界呀。

想着想着,心情大好,提起篮子继续往山上走,等她下山的时候,篮子里面差不多放满了花。

走回客栈,她把花整理一下,按照颜色和花型搭配好,提着篮子往客房走过去。

作为一个客栈老板娘,她要求自己要将每个客人的资料的都详细登记,自己按客人姓名首字母做了个排序,每个客人的来历、贩卖货物、喜好之类的,都记了下来,既然是要做长期生意,熟客就得把握住,每个熟客都是生客变来的,不能马虎大意。

只是毛笔实在是太难用了,她只好自己做了几个铅笔,就是挑些符合条件的木炭削制而成的,问题是,古代能经得住铅笔写字的纸是高价货,好点的纸都贵的要死,还好纸张都不算小,切开来做成笔记本大小,写字的时候,小一点写,能用蛮久的。

铅笔有了,橡皮实在是没办法变出来,要求一个文科生想出怎么搞橡皮这种高难度的化学制造,只怕是得等到下辈子穿越成理科生了。

印象中馒头勉强能当橡皮用,记得以前看过书,外国的画家用面包屑去擦掉画上的草稿印,没有面包就将就用馒头好了,只是这样做实在是太费馒头了,浪费粮食要遭天谴啊,尽可能的不要写错吧。

于寒和江尚是她亲眼看着出门的,既然客人不在,客房就不能随便开,这里可和现代不一样,服务员可以趁客人不在去打扫房间,古代的客栈,客人住下了就是客人的房子,除非客人叫,不能随便进的,丢了东西说不清楚。

她留出了说好的鲜花,先去把其他的房间先换上再说。

纨绔不知何时回了房间,开门毫无形象的倚在门口,“小娘子,你怎么不到我房间里面来换花?我房间的花都谢了。”

被她叫的起了一身鸡皮,想着他到底是客人,嘱咐烟柳风荷,要是自己等下在房间里面呼救,要不管一切的带着小二冲到房间里面来救自己,如果不行,就去找官府和帮派的人,总不能叫他对自己无礼。

交代好了,这才摸着自己头上磨得尖锐的寿字银发簪,提了篮子上去,“这就来给客人换。”

意外的,她进了房间,纨绔没有过来动手动脚,继续倚在门口看她熟练的换水换花,把花摆好造型。

“这花多少钱,我都买了,全给我摆上。”看了一眼她花篮中的花,纨绔很干脆的说道。

她还未开口拒绝,一锭一两重的银子就出现在她眼前。

和谁过不去也不能和钱过不去,想到还好自己英明,早早的把江尚和于寒的花儿留出来了,她笑着接下银子,“我这就去多拿几个花瓶来。”

算算篮子里面的花,她叫小二提来两桶井水,去厨房拿了一小瓶糖,再叫烟柳风荷拿了五个空着的花瓶,在一桶水里洗净了之后擦干。

先看了下客栈房间的摆设,一一把花瓶放在合适的空位上,小心的倒上半瓶水,放些糖进水里,将花选出来插好,根据花瓶和摆放的位置,摆好造型。

忙完这一切,都已经花了小半个时辰了。

看在这一两重的银子份上,她就不计较这些了。

古代的银子没有现代电视剧里演的那么廉价,谁也不会没事就带着几百上千两银子出来。不说别的,十两银子就是一斤的重量,那些脑残电视剧里一般都是随身带着几百两银子,那就是几十斤重,揣怀里,肚子鼓包不说,腰带还扎得住吗?

寻常人家出来吃饭根本就不可能花到银子这种东西,都是铜板就打发了的。

即使她这种客栈,客人支付的也大多都是铜板,一千个铜板穿在一串绳子上,俗称一吊钱,或者是一贯钱,等于一两银子。

这个世界,小康家庭,五两银子可以用一年了。

纨绔当真是有钱,随便身上都带着银子。

忙完了所有的事情,花篮里面只剩下些选剩的残花,她转身,“蓝公子,都换好了,请问还有什么吩咐。”

纨绔面露惊讶,“你居然知道本公子的名字?”

鬼想知道你名字!

想归想,她笑着摇头,“您只登记了姓氏。”

纨绔露出猥琐的笑容凑了过来,“本公子叫蓝霆,雷霆的霆,你可记住了?”

她温顺的点头应道,“记住了,蓝霆公子。”

心里补上一句:白瞎了这么好的名字。

“我先告辞了,不耽误公子正事。”她招呼小二和烟柳风荷拿上东西闪人。

蓝霆在门口笑眯眯的,“我没什么正事,咱们聊聊?”

聊你妹啊,老娘事情多着呢。

露出为难表情,“蓝公子,小店人手不够,等忙完了我再来听你吩咐吧。”

蓝公子笑的嘴都要裂到耳根了,“好好好,我等你忙完。”

那你慢慢等吧!

她笑着走出去,一转身就回了房间,补眠去了。

睡到快吃晚膳的时候才醒,一问烟柳风荷,说江尚和于寒已经回来了,这才拿布包了一下泡在瓶中的鲜花,给他们拿过去。

纨绔蓝公子包的是上房,江尚、于寒两人包了一间普通的客房,就在蓝公子的楼下。她走过去,手刚抬起来,准备敲门,门就开了,江尚出现在门口,笑着解释,“从窗户看见你过来了。”

江尚的气质是属于非常儒雅俊秀的那种,很符合曼妙的审美观,说实话,要不是因为在古代需要矜持,现代的话,她早就扑上去了。

啊啊啊啊啊,看见他的笑容就忍不住的流口水,这可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的绝色呀!

下意识的轻拭了下自己的嘴角,露出含羞的笑容,“江公子,早上不是说好了要给你们换花儿的吗?我见你们出门去了,现在才给你们送来。”

精心挑选出来的花束,虽然女的送花给男人很奇怪,但想着赏心悦目的男人,总比他楼上的纨绔好,心里还是很期待的。

很细心的整理好花束,换了水,添上糖,还小心的把花儿滴下的水给擦干净了。

她并没有学过怎么插花,只是根据感觉和以往的印象,选出来一些色彩搭配合适的,自己看着觉得很满意,反正客人们也不在乎,权当自娱自乐了。

“很好看,谢谢。”江尚的笑容很有亲和力,若是去了现代,那绝对是妥妥的偶像级明星,白瞎了这么好的当红巨星苗子。

再次下意识的轻拭了下自己的嘴角,“几位在我店里住着,我自然是希望宾至如归的。”

江尚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,“他今天没难为你吧?”

“没有。”提到纨绔,她心情大好,“又给了我一锭银子,说是要买下我篮子里所有的花,还叫我都摆在他房里。”

“那你摆了?”听到纨绔的事迹,他们俩也露出了笑容。

“摆呀,这种人傻、钱多的好事,我自然是速来呀。”曼妙心情大好,指指楼上,“这种天上掉银子的好事,遇见一次少一次,可不能错过了。”

看她喜笑颜开的,于寒凑过来蹙眉道,“你很缺钱?”

“有啥别有病,没啥别没钱。”曼妙很理直气壮的说道,“我又不是和钱有仇,能有钱赚我为什么不赚?”

眼睛朝天花板看了看,“他反正是个败家子,钱总是要花的,谁赚不是赚?为什么我就不能赚他的钱?”

听到曼妙对楼上的各种形容,于寒肚子都要笑破了,笑容憋不住,笑的趴在桌子上一阵乱抖。

“他若是为难你,你就叫我们,我们一定会帮你的。”江尚看了一眼于寒,转头对曼妙很和善的说道,“这个人,你还是少接触的好。”

曼妙点头,对着江尚摆摆手,“我知道,他就是个回,没事我不会理他的。”

“他是回?”江尚蹙眉疑惑的问道。

他蹙眉思考的样子也那么好看,曼妙只想捧着心喊,要死了要死了,追星的感觉原来是这样啊!怪不得那么多花痴去要死要活的追星!

心里正在激动,就没想那么多,脱口而出,“回家的回字啊,四面八方都是二。”

这次不禁是于寒趴在桌上没站起来,就连江尚这种一贯温雅气质的,都忍不住笑的转过身去。

而他们楼上。

被他们三人随意谈论的蓝公子,手里拿着一个铃铛一样的东西,铃铛中间被线连着,另一个铃铛被他的家丁捏着放在地板上,听着楼下的谈话,他额上青筋一直冒个不停。

“回?四面八方都是二?”想到昨天她在院中晒衣服时,对“二”的解释,蓝公子只把手中的纯铜铃铛捏的嘎吱作响。

家丁们都是武艺精湛之辈,现在只恨自己武艺太精湛,居然听的一字不差,听到这些的时候,只把牙齿咬的死死的,全部都保持着面无表情的严肃脸色,生怕自己露出一点点端倪被盛怒中的主子发落。

蓝霆气的一把摔了铃铛,在地上的家丁一个猴子捞月就捞了起来,将铃铛收好。看着蓝霆气的在房间里面无头苍蝇似的乱转。

“主子再忍两天,等咱们正事办完了,我们就处置了那几个无礼之人。”他身边的家丁在他身边劝道,说起处置的时候,用手比了剑的样子,在脖子上划去。

“怎么处置?”蓝霆停了脚步,看了他几眼,冷笑道,“你在我身边这么久,我竟不知道,你武功高强到可以去轻易处置江尚和于寒的程度了?”

那人被他冷笑着看的心里发毛,讪讪退到一边站好,再不敢多嘴。

“现在大事为重,谁也不准轻举妄动,若是坏了我的大事,你们知道规矩。”蓝霆冷冷的说道,站在房间中环视一周,气势没有掩饰的散发出来,和他平日塑造出来的纨绔的形象判若两人,在上位者的气势一目了然。

家丁们不敢违抗,连声应是。

就这样相处了几天,曼妙依旧每天赚着蓝公子的银子,和江尚交谈几句。

关系不深不浅,保持着淡淡之交。江尚和于寒总是来去匆匆的,留在客栈的时间很少,纨绔也经常时不时的失踪一阵子,日子就这样过去,他们在这客栈也住了五六天了。

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,一般客商都是休息个两天就接着上路了,毕竟这里不是终点,住客栈是为了能更好的休息后继续出发,像他们这样没事人一样的待个五六天,早就去漠城住更好的客栈了。何况窝在一个小镇上的简陋客栈?

想了一阵子,没有头绪,干脆放开不想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,曼妙不过是个客栈的老板娘,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本事操心太多不属于自己操心的事情。

这天夜里,纨绔蓝公子和江尚他们都没在,入夜之后,她一个人提着几坛酒带了几个小菜上了山上的小亭。

烟柳和风荷担心,要陪着她,她拒绝了,“这里离亭子不远,一炷香时间就走到了,我想一个人静静,你们别跟来。”

为自己倒了一杯酒,对着月亮举杯,“曼妙,祝你生日快乐。”

这里算的是农历,她不记得苏幼薇是什么生日,只记得自己现代的生日,按照农历来过就是了。

在现代的父母和男朋友,不知道怎么样了。

父母老年丧女,应该很难过吧,独生女好容易养大了却失踪了,白发人送黑发人,以后余生会很凄凉,老两口相依为命,想到就忍不住要流泪。

而男朋友,想想在一起相处的那几年,两人从没吵过架,一起到处去看房子,好容易选定了一个,准备一人出点钱,买了当婚房的,还没去签合同,自己就消失了。

过了这么久,他应该又有新的女朋友了吧?

不知道他会不会偶尔想起那个莫名其妙就消失不见的前女友。

一杯一杯的喝着,菜一口没吃,眼里的泪水肆无忌惮的从脸上滴落到衣服上,几坛酒,很快就见了底儿。

米酒度数虽低,后劲很大,她一个人喝了几坛,时间差不多了,人也醉的趴在桌上动弹不得了。

“你怎么在这里睡了?”迷迷糊糊之间,有个人问她,看见她哭的满脸是泪,惊讶道,“你怎么了?发生了什么事情?”

只觉得那个声音很熟悉,却无法想起是谁,眼睛看着人,只看出人形,瞳孔都喝的不聚焦了,看不清楚五官。

那人拉她起来,“我送你回客栈。”

她赖在石凳上不动,“我不想起来,我不想回客栈,我想家,想我爸妈。”

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,抱着那个人不撒手,“这是什么鬼地方,我才不想呆呢,人家过来当正妻,各个都被老公宠的上天,就我这么倒霉,老公回家就带个狐狸精,成天给我脸色看,动不动就要灭我满门,我也不比人家轻贱,为什么就我遇见这么倒霉的事情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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