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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空手而归

晋末凶兽 其名大鲲 3144 2021-09-19 12:13

还以为走桃花运,哪知却是被人讹上了,石韬想到了所谓的“仙人跳”,刚想到此节,他立即伸长脖子,朝门口张望;

按照剧本,此刻,外面怕是已经埋伏了数名壮汉,只等兰蔻说一句“非礼”,便要冲进来扁人.......

等了半响,预料中的情形没有出现,反观兰蔻,却是一副看傻子的模样。

“呃.......忘了这是在西晋,而且还是洛阳成内最顶级的会所!”

石韬终于认识到自己有多傻了,但这的确怪不得他,一是他从未经历过这样的阵仗;再一个,今日可谓一波三折,跟他之前脑补的场景似乎严重不符。

石韬那贼眉鼠眼的举动,落在兰蔻眼里,顿时让她内心鄙夷之极:“这厮怕果真是个欺世盗名之徒,不但毫无名士风范,就连眼神也是如此讨厌,还说石家废材怎么突然转性了,此刻看来,怕真是那赵王与那石崇暗中吹捧的结果……赵王让我引诱这样一个废材,真的值当么?”

二人皆各自想着心思,场间气氛,突然变得沉闷起来。

“兰姨!这里可有纸笔?”石韬终于打破了沉闷。

兰蔻一脸狐疑,语气不善道:“你要纸笔做什么?”

“今日唐突佳人,七郎无以为报,赠七郎那首‘桃花仙’的游方道士,另有几句诗词,且正好配得上兰姨之美貌,不如由七郎写下并赠与兰姨,以表七郎愧疚之心!”

兰蔻发现自己竟然跟不上对方的节奏,一会儿率真如少年,一会又猥琐之极,此刻却摆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;

能得赵王信任,且帮着管理偌大一个吸金窟,兰蔻哪里会是省油的灯,今日却因为心情矛盾,原本波澜不惊的她,竟然为石韬的举动生出一丝波澜,兰蔻将信将疑,也不说话,从木架上取来文房四宝,递给了石韬。

此刻,石韬只想尽快结束这场以失败告终的美人之约,接过笔墨纸砚,在梳妆台上一字摆开,望着手中那张淡青色的方纸,目光不禁停留了数秒……这种纸,叫苔纸,据说是由南方孝敬皇室的供纸,纸上不见一丝杂物,且有一层淡淡的纹路,这种纸石韬只在绿珠楼见过一次,就连他自己也从未用过,由此可见,这苔纸竟是何等的珍贵。

突然有种淡淡的失落,回头看着兰蔻,石韬一脸平静道:“可否请兰姨为七郎磨墨?”

少年突然冷漠的态度,让兰蔻很不适应,心情比之刚才似乎更差了!

咬着嘴唇,兰蔻默默的为他磨墨。

“这算红袖添香么?”石韬自嘲一笑,而后便专心致志酝酿情绪。

前一世,对于农村长大的他来说,写毛笔字是一项尤为实用的技能,别说读过大学,就连只上过小学或初中的老一辈,毛笔字更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手艺,七月半为先人烧纸钱写祭文,过年写对子,早些年,就连红白喜事也大多用毛笔记账,石韬自然也不例外。

一般所说的楷书,是由汉隶逐渐演变而来,最终成为通行至后世且长盛不衰的大众书法,据史料记载,楷书的创造者是东汉元嘉时期的钟繇,而魏晋时期正是隶书到楷书的过度时期,也是楷书大行其道之时,但此时的楷书却仍然残留着极少的隶笔,结体依然显得豪放无比;

而石韬所描摹的笔法,却是被誉为楷书四大家之一柳公权的柳体,柳体取均衡瘦硬,追魏碑斩钉截铁之势,最重要的是结体严紧;

于书法一道,石韬自认资质一般,而且前世他也不可能太过专注于这项手艺,好在当初他初学之时便养成一丝不苟的心态,他最终练就的笔法虽谈不上雄浑大气,却胜在端正与清秀。

直到此时,兰蔻的心态已悄然改变,从先前的鄙夷转而变得好奇。

莲步轻移,兰蔻忍不住又靠近几分。

这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笔法,既谈不上苍劲有力,也谈不上笔力雄浑,却隐隐透出一种毫无半点脱离带水的干脆之感,看上去让人尤为舒适。

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

春风拂槛露华浓。

若非群玉山头见,

会向瑶台月下逢。”

留下李白的“清平调”,石韬再无半点留恋,走时风轻云淡。

你不是看不起我么?

你不是说我抄袭么?

那老子就再抄袭一首怎么滴?

这世上有谁抄得过本郎君?

唐诗三百,本郎君信手就能拈来,你奈我何?

兴冲冲而来,空手而归,就这样走了,虽然中二,但一不小心似乎又被他装了一波!

……

忘仙楼二楼,最里面的一间贵宾席,霸城侯司马祤脸上寒霜笼罩,眼睛里燃起熊熊妒火。

“石七郎到现在还没有出来么?”

旁边一名小厮打扮的下人,小心回答道:“禀侯爷,人上去快两个时辰了,这会还没有动静!”

“贱人!”一拳砸在矮榻之上,却不知司马祤究竟在骂谁。

小厮被吓了一跳,偷偷看了一眼霸城侯,且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瞟了那小厮一眼,司马祤冷声道:“还有什么消息,速速道来,若有半句隐瞒,小心本侯活剐了你!”

小厮扑的跪倒,“那位爷上去之前,兰姨似乎正在入浴.......”

哐当一声,矮榻连带上面的酒食一同被掀翻在地。

明知父亲将这个女人视为禁脔,可司马祤从未停止过对兰蔻的觊觎之心,再加上兰蔻对他从不假以辞色,越是得不到的东西,便越是让人抓心挠肺,司马祤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;

但好在除了父亲,似乎从未听说谁让那个女人另眼相看,父亲毕竟老了,在他看来,这个女人迟早是自己的;

不曾想,自废材石老七,莫名成了桃花郎君,竟然生生打破了他的幻想;

整日泡在忘仙楼的司马祤,第一时间发现了二人的“奸情”,赶走小厮,司马祤赤红着双眼,吩咐一旁的随从道:“你去守着,一有动向,立即来报!”

.......

离开忘仙楼,已是亥时,再回金谷园,显然不太现实,一行人打定主意,在石家别院暂时休整一晚,待明日一早,再行返回金谷园也不迟;

至于今日这番际遇,虽然让人心情荡漾,却也未曾在他心底翻起太大的浪花,全当是一次美好的误会好了。

在路上,石韬不由回想起今日这事,其中似乎有许多古怪……兰蔻表面上是忘仙楼的老板,但以他对这个时代的了解,如果没有大人物在背后支持,就凭兰姨这样一介女流,甚至出生风尘的女子,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撑起像忘仙楼这样的产业;

这个时代的商人,头上可是顶着贱民的称谓,无论王候或是公卿,自然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,去从事这一职业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心安理得的享受商人这一职业所带来的各种好处,最好的例子,便是石家!

对霸成候不理不睬;就连石家也极少见到的皇家供品苔纸,在她的闺房,却如同摆设……种种迹象显示,兰蔻背后,定是一尊超级大神,石韬甚至怀疑,忘仙楼会不会是贾后,或者此刻风头正劲的后党之首,外戚贾谧名下的产业。

这个女子既然有如此强大的背景,又如何会以入浴来撩拨本郎君?莫非一早真为了仰慕桃花郎君之名,可中途却为何试探于我呢,这似乎说不通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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